加拿大哪些存款能得到保障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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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储蓄保险局( CDIC)成立于1967年,旨在保护在有关金融机构(如银行、信托公 司、借贷公司,这些公司、机构必须是CDIC的成员)的存款人的存款。受保的存款包括: 储蓄和支票户口; 定期存款,如GIC(担保投资证)等; 银行支票 汇票等, 以上属于CDIC成员的存款人的款项,必须是在加拿大支付,以加币形成,是5 年以内的存款才得以受保。需要指出的是: 一. CDIC成员机构提供的存款和投资,并不是全部受保的。如:外币存款(如美金), 超过5 年的定期存款,T-bill,股票,互惠基金和房屋贷款方面的投资,政府、银行和公司 的债券等。这些均不在CDIC保障之列。二.最高保险额在 100,000元加币 (2005年立法通过,以前是60,000加元), 每个存款者(本金连同利息加起来计算) 在CDIC每个成员机构受保的最高限额为$100,000,请注意,这里是以成员机构(member institition)作为单位,而不是以分部(如银行的一个个分部)作为单位的,换言之,如果你在同一银行的不同分部的存款,加起来一共有$100,000受保,而不是在每个分部均有$100,000受保。三.这里提及的每个存款者( depositor)并非指一个人只可开一个帐号,联名户口、RRSP 和RRIF均可算作单独的存款而受到保障。四.假如 CDIC有两个成员机构合并,合并之前受保的款项继续有效,合并之后的新存款超过100000加币的部分则不受保。五.假如 CDIC的某个成员倒闭,CDIC会告诉有关存款者怎样及何时会收到有关款项, 付款通常会在2 个月内得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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