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个人所得税制度简介

了解加拿大税收制度是每一个加拿大居民的实际需要,在这里简明扼要的介绍一些加拿大个人收入税的知识,希望能帮助华人新移民认识加拿大税制,作好家庭税务筹划。

一、个人收入税的征税对象:

加拿大个人收入税的主要征税对象是”税务居民”。作为一个税务居民,在世界各地的入息都要向加拿大报税。“税务居民”,不同于“移民”,或“公民“,它的定义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:

1、日常居住地点;

2、与加拿大或外地的居住关系(Residential Ties);

3、逗留加拿大时间的长短。

“税务居民”包括在外地居住但与加拿大有居住关系的人士。另外,一个与加拿大没有“居住关系”的人,但却在一年内在加拿大居住183天或以上,也会被当作“税务居民”,而应向加拿大报税。

二、应课税收入:

税务条例将“应课税收入”分为四类:薪酬收入、生意收入、投资收入和资产增值。

应课税收入的范围很广,如:薪酬收入〔包括佣金、顾客支付的小费、津贴等〕,自雇收入,奢老福利金、政府及私人机构退休金、失业保险福利收入、国内外利息和股票股息收入、资产增值收入、租金收入、RRSP 提款、生意收入、讲学金、学术研究基金及助学金等。

三、税率:

联邦个人收入税施行超额累进税率,纳税人收入愈高,税率也愈高。

联邦税率(2001年):

$30,754 或以下 16%

高于 $30,754 至$61,509 部分 22%

高于 $61,509 至$100,000 部分 26%

$100,000 以上部分 29%

四、 扣税项目和免税项目:

1、扣 税项目 (Deduction): 是指可以从课税收入中扣除的金额,以减低纳税人的净收入和应课税收入,然后计算应缴税款。

扣税项目包括:

* RPP供款

* RRSP供款

* 工会或专业资格会费

* 托儿服务费用, 一般由低收入配偶申报 (最高额度为赚取收入的三分之二, 七岁或以下每年不超过$7,000, 超过七岁而十五以下每年不超过$4,000).

* 搬迁费用 (40km以上, 加国境内),

* 投资开支 (Carrying Charges, 如贷款利息, Self-directed RRSP费用, 投资顾问费用等),

* 雇员开支等。

2、免税项目 (Tax Credit):一般只能以最低的税率计算来减低纳税人的应缴税款。

免税项目包括:

* 个人免税额 $7,231, 新移民须根据移民后的日子来计算免税额。

* 配偶免税额: 最高$6,754元,若配偶收入高于$6,140元,则得不到配偶免税额。

* CPP 供款免税额,

* EI 供款免税额,

* 残障免税额,

* 学费免税额: 支付$100以上学费予专上学院,大学或政府核准的职业训练中心。

* 教育免税额:在政府核准教育机构修读全日制课程,额度每月$400(F/T),$120(P/T)。

* 医疗开支免税额:超过净收入3%的医疗开支部分,包括:医生、牙医诊症费、配方药费、私人保健计划保险金、眼镜、假牙、义肢、助听器等。

* 慈善捐款免税额 (不超过净收入的20%)

* 国家或省捐献免税额。

另外,加拿大税制中还有几项退税项目:

GST退税,BC省PST退税,CCTB (俗称“牛奶金“), 地税(Property Tax 〕退税等。家庭”净收入“愈低,所获的退税愈多。

五、报税的手续和时限:

每年的1月至12月为个人报税年度。纳税人必须在第二年的4月30日前向税务局递交税表,以税务局收到日期或邮局盖印为准。

加拿大执行的是”自动申报“( Self-assessed ) 报税制度,纳税人有责任向税务局申报所有收入,并自行计算税款。

纳税人有责任保留财务及税务资料六年,以备税务局随时要求审查。

六、新移民税务问题:

从入境那天起成为”税务居民“,申报入境后的全球收入。第一年报税时,须要填报入境的日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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